卫夫人不但在书法艺术实践上有突出成就,不让须眉,而且在书法艺术理论方面也有重大建树和比较全面深入的论述。她撰有《笔阵图》一卷,全面深入地参考了有关的书法理论,并提出自己的看法。 她在书中首先提出,书法之妙“莫先乎用笔”。主张学习书法要上溯其源,师法古人,反对谙于道理,学不该赡,以致徒费精神,学无成功。卫夫人又提出,在学习和创作时,要注意选用笔、墨、纸、砚的品种和产地,强调工欲善其事,必先利其器。又着重指出,执笔要有讲究,不同书体应采用不同的执笔法,并加以具体分析,说:“有心急而执笔缓者,有心缓而执笔急者。若执笔近而不能紧者,心乎不齐,意后笔先者,败;若执笔远而急,意前笔后者,胜。”超出了单纯论述执笔的范围,而对书法艺术中的笔、意关系和书家修养等作出深刻的论述。
对书写不同字体时的用笔,卫夫人亦有精辟论述,她认为用笔有六种方法,如篆书是“飘扬洒落”,章草为“凶险可畏”,八分书为“窈窕出入”,飞白书为“耿介特立”,倘能“每为一字,各象其形”,则“斯超妙矣,书道毕矣。”应该说,卫夫人关于用笔的论述,在今天也仍然有其可取之处,她实质上是就此提出了书法家把握不同字体书写风格的问题。具体到笔划上,卫夫人针对七种不同笔划的书写,提出七条标准,卫夫人对七种基本笔划的描述,形象生动,恰合关窍,实为初学书法者良好的入门途径。
此外,卫夫人在《笔阵图》中还提出初学书法,“先须大书,不得从小”,“善鉴者不写,善写者不鉴”等理论原则,也都是宝贵的经验之谈。在上述论述的基础上,卫夫人概括她对书法艺术总体的认识,提出了“力筋”之说。她认为:“下笔点墨画芟波屈曲,皆须尽一身之力而送之。”“善笔力者多骨,不善笔力者多肉。多骨微肉者,谓之筋书;多肉微骨者谓之墨猪。多力丰筋者圣,无力无筋者病。”
这实质上是卫夫人毕生从事书法艺术实践所得,代表了她对书法艺术理论总的认识,为后代书法家指出了努力方向和途径,也成为中国书法理论中的重要内容和评判标准,对历代书法理论和实践的发展都产生了巨大影响。尽管卫夫人的《笔阵图》参考和汲取了前人的某些论点,但卫夫人在继承的基础上加以发展创造,功不可没。